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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州市鼓楼区地方税务局直属机构
福州市国家税务局是负责福州市国家税收征收管理的重要机构,其工作范围涵盖增值税、消费税、企业所得税、车辆购置税等税种。自2008年10月9日起,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暂免征收。
科学地说,是直属机构和下属机构。直属机构一般是指政府直接管辖的机构,在大政方针上给予指导,直属机构本身是独立的工作部门,与政府不是所属关系。比说国务院的直属机构有税务总局、工商总局等,这些部门都是独立的单位。
各地地方税务局机构设施大同小异,在此以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为例,说明地方税务局的一般机构设置: (国际税务管理处)负责北京市地方税务系统各项法律事宜和法规工作,负责税收协定执行、国际税务管理合作及其它涉外税务协调相关工作。 (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)负责税务检查及相关工作。
福建省国家税务局为福建省主管国税工作的国家税务总局直属机构。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,税收承担着组织财政收入、调控经济、调节社会分配的职能。目前,福建省每年财政收入的大部分来自国税收入,其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。
部门是政府部门,但在国家税务局和地税局工作的不一定都是公务员。因为国税系统里还有合同聘用的协税员、助征员、临时人员等各类人员,只有通过公务员考试录取的才属于公务员。
税务系统由中国国家税务总局领导,实行总局、省局、市局、区县级和科所级的多层次管理结构。在国家税务总局总局机构中,内设机构、直属单位和派出单位构成了机构体系。在省级税务局机关中,根据中国法律规定,共有34个省级行政区,包括23个省、5个自治区、4个直辖市和2个特别行政区。
福州市国家税务局直属机构
第二个是直属税务分局,其具体为福州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,即福建省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。该机构主要负责所辖区域内的纳税户管理工作,包括纳税申报的核实、税源的监管、纳税评估、日常的税务检查、提供纳税服务以及催缴税款和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。
福州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成立于2005年7月,其前身是福州市国家税务局涉外税收管理局,经过整合后成立为一个完整的机构。该税务分局由六个主要职能科室构成,分别是办公室、财务管理科、综合业务科、计划征收科(即办税服务厅)、税源管理一科和二科。
二)直属税务分局福州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(福建省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)承担所管辖(辖区)纳税户的纳税申报核实、税源管理、纳税评估、日常检查、纳税服务及税款催报催缴、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处理等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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