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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济法基础,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

可可 2024-12-21 中级会计 16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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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级会计《经济法基础》考点:仲裁和民事诉讼

1、初级《经济法》核心考点1:仲裁和民事诉讼核心考点思维导图核心考点概述(一)仲裁的适用范围可以仲裁:平等主体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。不能提请仲裁的:①关于婚姻、收养、监护、抚养、继承纠纷;②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。

2、一)平等主体间:仲裁、民事诉讼 非平等主体间: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 平等主体经济纠纷:或裁或审原则。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人民法院的管辖权。

3、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。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,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《民事诉讼法》的有关规定向法院申请执行。受申请的法院应当执行。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,由“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法院”管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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